员工各班: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下达2017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公司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一)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二)基本申请条件:
1.适用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员工(必须经公司审核公布备案的);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任何纪律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员工,在校期间学习努力、勤奋;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员工,在校期间学习努力、勤奋,2016-2017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列班级排名前70%,没有不及格课程。
二、名额分配
2016-2017学年公司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540名(不含东方公司)。根据各公司在校老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人数等情况,现将名额分配如下:
公司名称 |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 |
财政税务公司 |
47 |
法公司 |
47 |
工商管理公司 |
45 |
公共管理公司 |
55 |
永利yl23411官网 |
61 |
金融公司 |
36 |
经济公司 |
48 |
人文与传播公司 |
74 |
数据科学公司 |
29 |
外国语公司 |
31 |
信息管理与工程公司 |
60 |
艺术公司 |
7 |
本部合计 |
540 |
1.公司应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学助〔2010〕16号)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
2.员工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向所在公司提出申请,并递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填写规范见附件2。
3.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
4.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员工建议名单,要经公司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师生有异议,评审小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2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答复。
5.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需填写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严格参照附件2的填表要求说明,申请审批表交纸质稿一份至唐海艳老师信箱(公司楼427办公室斜对面玻璃房的信箱区)截止日期:10月17日上午10:00。如有疑问咨询:唐老师87557335
永利yl23411官网员工工作办公室
二○一七年十月十二日
- 附件【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__年普通高等公司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员工初审名单表.xls】已下载次


